办法》中明确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医院),不论是综合医院还是专科医院均有资格申请设置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申请医疗机构在收到验收合格报告后连同申请资料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如果在15日内未给申请实验室答复,即为同意开业,此时申请实验室方可开展经批准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通过验收后实验室应根据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发布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和各省市临床检验中心也依据《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