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驳回原告冯某、农某的诉讼请求。在目前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为专门的部门是判断医疗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最权威机构,医方即被告已经提出了鉴定申请,以积极的行为履行举证责任,但由于原告方的不配合,致使未能作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被告未能完成举证系因原告妨碍举证的行为造成。本案中,因没有证据证实患儿的死亡与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及存在过错关系,因此,原告以此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