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医生拔错牙齿,祁先生的牙病越来越重。近日,杨浦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拔牙手术不规范引发的医患纠纷,医院赔偿祁先生各类损失共计36 000元。2004年8月,祁先生将医院告上法庭,认为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医院不仅没有把患牙根治,还拔掉了没有患病的牙齿,存在过失,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7 000元。鉴定专家组认为:祁先生目前存在牙槽骨内异物滞留及左上侧切牙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祁先生还需做缺失牙的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