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致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残疾人保障法”,于1991年5月15日起生效。该法全面地提到残疾人权利的保障,要方便他们平等参与,保障法共计九章54条,有总则、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法律责任等,在康复章中对康复的职责、指导原则、组织实施、人员培养和器具,都有详细的论述和规定,详见附录3。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办公厅于1994年8月23日颁布国务院第161号令《残疾人教育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