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种体制创新,没有成熟的经验和模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等三部委制定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试点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措施、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监管方式,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