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品数多量少,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不全这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医疗行业的特点,诊所内药物种类繁多,但数量不多。在查处非法行医时,若全部登记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但是登记保存的药品、器械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物证,是直接证据,所以在办案过程中应按要求不厌其烦地进行详细登记。需进一步查实的,应当直接作出“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某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已于某年某月某日立案,由于案件查处的需要对所保存的物品本机关决定作为证物随案移送”的处理决定,从而将保存物品作为案件相关证据收集,待案件处罚时再根据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