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境卫生检疫起始于1873年,由于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瘟病(霍乱)流行,当时上海、厦门港海关拟订了“检疫”规定。如上海港在海关下设卫生处管理检疫事宜,由海关税务司的外籍人员和各国驻沪领事团人员组成,办理海港检疫事务,检疫必须先获得各国领事同意才能实施。还有《海港检疫所组织规程》、《海港检疫所消毒、蒸熏规则》、《海港检疫所仓库货栈蒸熏除鼠及消毒经费规则》以及《卫生署检疫所交通检疫经费规则》等。当时,中国、中央两航空公司在上海、厦门等地设立机构,开辟了上海、厦门至福州、广州、香港航线,恢复了航空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