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5日,卫生部颁布《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各级卫生部门应协商同级财政部门,将卫生监督机构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领导,理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减少层次,整合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