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被狗咬后意外死亡,经医院诊断,死因系患狂犬病。判决狗主人王太山赔偿黄勇、蔡健凤夫妇之子黄盼盼死亡所造成的损失6900元。2006年6月23日黄盼盼发病,经送十堰市太和医院诊断,黄盼盼系患狂犬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黄盼盼因狂犬病死亡的后果与其被王太山饲养的狗咬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王太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黄勇、蔡健凤夫妇未提供证据证明竹山县文峰乡人民政府在黄盼盼被狗咬伤过程中存在过错,也未提供证据证明竹山县文峰乡人民政府履行职责行为与黄盼盼的死亡后果之间有直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