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7日,我国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通过本章的学习,相信医疗机构能够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