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公布,颁布日期1996年11月15日,实施日期1996年11月15日)。第一条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第十条商业贿赂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