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麻醉和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现将国务院和卫生部对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作一详细介绍。2005年国务院第442号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生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执业医生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执业医生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