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卫生检疫法规的创立至今已有约600年的历史,现行的《国际卫生条例》是1969年第二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并经1969年及1981年两届世界卫生大会修改过的版本。我国1979年6月1日正式承认《国际卫生条例》,成为缔约国并承担其义务。目前《国际卫生条例》的缔约国有117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卫生条例》的目的是以最大的限度防止疾病在国际间传播,保障安全,同时又尽可能小地干扰世界交通运输。对蚊媒的防制要求在第十九条中有规定:“每个港口及每个机场周围的区域应保持无埃及伊蚊的幼虫及成虫,无疟疾及在国际交通运输方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