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机构与人员。其中医院186个,疗养院2个,卫生院30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9个,妇幼保健(所、站)2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6个,卫生监督所19个,急救中心(站)3个,健康教育所2个,采供血机构1个,医学科研机构1个,门诊部61个(含私人办)。全省医疗机构床位23536张,其中医院16485张,疗养院床位35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6张,卫生院5581张,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数为876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床位64张,门诊部床位74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卫生院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