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反应(drug reaction)指药物的异常反应而言,主要包括变态反应及毒副作用。型多不发热,其他型常发热并可以发热为主要临床表现。从狭意理解“药物热(drug fever)”多为用药后,特别是3~10天间呈现39℃以上的发热,自觉症状轻,停药后24小时内退热。但从广意体会,不论用什么药物、不论是变态反应性与中毒性、也不论受累脏器、诱发病名,只要是起因是药物所致的发热,均可称之为药物热。用药指征不明或无指征用药,但却并发严重的药物反应,造成不良影响,实属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