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采用的癫痫的分类(classification of epilepsy)是由国际抗癫痫联盟(International league Against Epilepsy,IL AE)1981年所提议通过的,现分述如下。部分性继发全面化:上述两种部分发作也可能演变为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或俗称大发作(grand mal),有时和全面性发作不易鉴别。失神发作(absence seizure):分为典型失神发作和非典型失神发作,前者儿童期发病,青春期停止发作,一般不伴智能损害,预后较好。非典型失神发作表现意识障碍的发生及终止较缓慢,界限不清晰,多见于弥漫性脑损害患儿,脑电图在发作期表现为较慢的不规则棘慢波或尖慢波。3 ﹒不能分类的发作(unclassified seiz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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