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双休日,我在门诊值班,有一个20多岁的患者自述被人打伤,要求我把病情写重一些,我婉转地向患者说明了医生写的病历是有法律作用的,肆意夸大病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是医生的职业道德所不容许的。当时患者说他有熟人,可以出具肾挫伤的诊断,要求做B超检查。我告诉他,如果有肾挫伤可以先查小便常规。可患者执意要做B超检查,我告诉他,B超今天没有值班医生。患者又不愿意查小便常规,表示等上班后找熟人做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