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加工厂对患者提出与该厂的劳动关系全部予以否认。诊断机构根据患者的自述、两位工友的证明、患者所在村委会证明,受理其职业病诊断申请,并认定其职业史如下:1996 — 2003年在多家煤矿从事维修、采掘采煤工作。有观点认为,该诊断案件中,诊断机构受理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 2003 〕 350号)“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