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临床诊断往往与疾病本质发生偏离而造成诊断失误,表现为误诊、漏诊、病因判断错误、疾病性质判断错误以及延误诊断等。误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因诊断者的思维不当所致的误诊比例较大。就精神疾病而言,由于不能为诊断提供特异的、客观的实验室检查依据,加之临床症状复杂、医生自身因素等原因,往往容易造成误诊或诊断的分歧,给治疗带来困难。因此,我们要正视误诊存在的客观性、普遍性,一味地否认或回避误诊是不妥的,要学会“吃一堑,长一智” ,当然,无论“堑”是自己亲自“吃”的,还是总结别人“吃”的,只要“长一智” ,就有利于提高我们精神科医生的诊疗水平、减少误诊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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