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和防止多种原因的出血,如手术前、后出血、胃肠、肾、内脏出血等各种肿瘤出血、药物引起的出血、新生儿出血等。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 1 .一般出血。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 2支) ,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 2支) ,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 2支) ,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 2支) 。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 2支) ,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 2支) ,最好是加入10ml的0.9% 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 2支) ,至出血完全停止。大、中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首先用外科手术处理。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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