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制增加疗效,短期内控制心律失常,同时减少药物的毒副作用。目前对心律失常的发生机制和抗心律失常药的作用机制尚缺乏清楚的认识,联合用药的理论基础薄弱。临床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首选方案仍是单剂治疗,在疗效不佳或药物副作用明显时可考虑药物联合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选用原则是:①病情紧急要求迅速见效者用静脉注射剂较好,病情较缓者用口服药物。目前,抗心律失常药物联合应用尚属经验性,一般应以不同类型的抗心律失常药联合应用为妥。常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联合应用及注意事项如下,可供参考。病窦综合征引起的慢快综合征应用抗心律失常药必须格外小心,以免导致心动过缓和窦性停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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