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肌内注射:①先兆流产,一般10~20 mg,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1次10~20 mg,每周2~3次。闭经,在预计月经前8~10天,每日肌内注射10 mg,共5天。用于肌内注射,不需溶媒。如出现血栓性疾病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药。1 ﹒禁忌证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使症状恶化)。2 ﹒肾病、心脏病水肿、高血压的患者慎用。3 ﹒用药后某些患者出现短暂眩晕,不宜驾驶或操作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