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可知,在生理药动学模型的科研工作中求取某些参数,特别是生化学参数时,需摘取实验动物的有关组织脏器,进行伤害性试验。这就是所谓“动物类比法”(animal scale‐up),原意即“按比例放大”的意思。但是Gibaldi等指出“动物类比法”用于给药后的体内代谢等环节不尽适合,因为不同种类的动物,甚至同种动物的不同族间,药物代谢的途径或机制往往迥异,这种质变则不是用“动物类比法”之类的量变转换可加以阐明。因此,对药物的体内代谢速度论采用“动物类比法”时需十分慎重,只有证明2类动物具有完全相同的代谢途径及机制时,才能在相互间进行代谢方面的动物类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