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标准》1974年版收载。枇杷叶11.5克,桔梗20克,川贝母7.75克,沙参2.0克,远志5.0克,绿茶0.8克,薄荷脑0.4克。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带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