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吸收完全,生物利用度80%~90%,口服后30分钟起效,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有效血药浓度为0.5~2 μ g/ml,持续约8小时。在体内分布广泛,表观分布容积为5~7L/kg。单次口服半衰期为10~12小时,肝功能受损者半衰期可延长。酸性尿加快其清除速度,碱性尿减慢其清除速度。3 ﹒可出现头晕、震颤(最先出现手细微震颤)、眼球震颤、共济失调、昏迷、惊厥、复视、视物模糊、精神失常、嗜睡或失眠、皮疹。1 ﹒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奎尼丁、丙吡胺)可能有协同作用,可用于单用一种药物无效的顽固性室性心律失常。8 ﹒肝药酶诱导剂(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利福平或利福布汀)可加快本药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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