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利于对麻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建议对麻醉药品品种范围重新界定。重新界定的原则应是:界定的麻醉药品品种应是麻醉药品(公布麻醉药品品种的目的是为医疗使用服务的,既然有63个麻醉药品品种不得用于医疗,因此就没有必要公布),而不应有其他物质,更不应有毒品。从与联合国《 1961年麻醉品公约》接轨的角度考虑,起码要分类界定。美沙酮中间体.吗啡甲溴化物及其他五价氮吗啡衍生物.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甲二氢吗啡.1-甲基-4-苯基-4-哌啶丙酸酯.消旋吗拉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