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用解毒剂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抓紧时机、尽早使用。如阿托品与毛果芸香碱互为解毒剂,当阿托品中毒时,可用毛果芸香碱,拮抗胆碱能药物的周围作用。但多数解毒剂则并不是这样,例如,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可应用阿托品,其作用仅在于能拮抗乙酰胆碱蓄积所导致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而并非直接破坏有机磷酸酯类,所以阿托品中毒时绝对不能应用有机磷酸酯类。解毒剂不仅有其局限性,而且往往有一定的副作用及毒性,尤其在用量过大的情况下更易发生。所以在使用解毒剂时必须做到恰如其分,否则不仅不能解毒,反而会使病情变得复杂,而产生解毒剂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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