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鱼类若保存不当,在一定温度下和某些作用下,可以产生组胺及其它有毒物质,食后易致中毒。中毒和鱼的种类有密切的关系,海产鱼中青皮红肉的鱼类含有较多的组胺酸,经脱羧用作强的摩氏摩根菌或无色菌作用后产生大量组胺。实验证明青皮红肉的鱼类(金枪鱼、鲣鱼、秋刀鱼、鲭鱼、竹荚鱼、沙丁鱼等)能产生1.6~3.2g/kg的组胺。非青皮红肉鱼类(比目鱼)不产生组胺。淡水鱼中鲤鱼能产生1.6g/kg的组胺,而鲫鱼、鲶鱼、鳝鱼、泥鳅鱼产生的组胺很少(0.2g/kg),当组胺蓄积到一定量时就具致毒作用,摄入组胺量超过100mg(1.5mg/kg)以上时即可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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