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慢性精神分裂症妇女的胎儿不良结局的风险率较高。若患者原无精神病史,而于妊娠期出现轻度精神病性症状,妊娠头3个月应用抗精神病药可采取需要时给药的方式,而不是按常规每日给药。虽有个案报道分娩期新生儿接触抗精神病药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易激惹、病理性黄疸等问题,但也有些认为分娩前不宜停药,因为这会给母婴带来更多的临床危险。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等致畸的报道相对较少,因此,这些药物对胚胎或胎儿的影响仍需更多的研究资料。奥氮平的动物实验使用了成人最高治疗剂量的7倍药量,没有发现致胎儿畸形的证据。该药制造商报告的前瞻性研究和回顾性研究结果,没有发现该药增加先天畸形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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