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内容参考卫生部2004年公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应的内容编写。另外要慎重选用毒副作用较大的抗菌药物,特别是对造血系统、神经系统、肝肾及免疫功能有毒性的抗菌药物,并在应用中密切观察一切不良反应出现的迹象,充分发挥抗菌药物在感染性疾病中的防治作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