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殖毒性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试验评价新药对实验动物生殖功能、胚胎生长发育(致畸性)、出生前及出生初期生长发育等潜在的影响。另一种是中国《新药(西药)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汇编》规定的生殖毒性试验为三段生殖试验。包括一般生殖毒性试验(Ⅰ段)、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Ⅱ段)和围生期毒性试验(Ⅲ段)。如果其他试验结果提示新药可能对雄性生殖系统有潜在影响,则应进行相应的雄性生殖毒性试验。在进行整体动物体内试验前,可选择某些体外生殖毒性试验系统,预筛新药的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围生期毒性试验、一代生殖毒性试验也是比较成熟的方法,可根据新药特点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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