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企业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如质量部、生产部、营销部等)负责人组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人员核实并统计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作出报告单位的关联性评价,疑难病例可提交本企业药品不良监测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有关专家讨论后再作出报告单位的关联性评价,按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