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摘要和附图的原则:《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3 ﹒附图的绘制说明书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并不得着色和涂改。同一零件出现在不同的图中应当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一件专利申请的各文件(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中应当使用同一附图标记表示同一零件,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编号连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