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是人体最大的器官,许多抗癌药物能对皮肤产生毒害作用,引起全身性或局部性毒性反应。一般而言,抗癌药物的全身性皮肤毒性为可逆性,对患者的影响程度较小,但某些严重的反应如药物过敏、皮肤剥脱性溃疡等会带来很大麻烦,甚至会威胁患者的生命。皮肤反应的处理:过敏反应:①要将抗肿瘤药物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与其他可能引起红斑和(或)荨麻疹的因素相区别,如带状疱疹、细菌或真菌感染、皮肤转移灶、其他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及寄生虫感染等。皮肤角化:轻度的皮肤角化不影响化疗的进行,一般在停药后可逐渐恢复,重度角化则必须停药,否则将造成严重后果。患者发热时,应用抗生素有利于减轻症状及加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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