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有客观、统一、可操作的技术标准来评价专利申请,专利法规规定了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来对所涉及的发明技术进行评判。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他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