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曾数次修改颁布《处方制度》,最后一次是在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1月公布的,至今已20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我国经济和医疗卫生工作改革不断深入,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和法制有很大的进步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进步迅速,但同时医疗机构承受了严重的挑战,也暴露了医疗体制、临床用药体系和服务理念、服务质量上存在的缺陷和某些不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正抓住改革开放为医疗机构提供的良好发展机遇,努力改善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4年8月10日颁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