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引起病人无名发热。这种体温升高或发热不退,有时候是因为用药引起的。体温可以很快退下来,再度用药体温又可上升,这种药物引起的发热,在医学上称为药物热。药物热的特点是,发生在用药过程中或停药的短期内,一般在用药后数分钟至2小时内发热,6~8小时消退,连续用药时发热可连续出现,热度也可增高,有时伴有荨麻疹、皮肤瘙痒、神经性水肿或其他变态反应征象。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原因不明的发热,应当想到药物热的可能,提请医生检查确认后及早停药。另外,在用药过程中如有发热,可先停用可疑的和不是病情必用的药物,观察热型变化。最后,应当了解所用药物的性能、副作用,并了解药物热的知识,以便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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