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龄的患者对药物作用的反应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在机体生长发育以及衰老等过程中,各项生理功能和对药物的处置能力可能有所不同,从而影响药物的作用,儿童及老年人尤其值得注意。国家药典规定用药剂量在14岁以下为儿童剂量, 14 ~ 60岁之间为成人剂量, 60岁以上为老年人剂量。老年人除了生理功能逐渐衰退外,多数还有不同程度的老年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骨代谢疾病、胃肠疾病等,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药物等比较敏感,同时,老年人往往存在合并用药等问题,因此在应用一种新的药物时要熟知服药人正在服用的药物,避免产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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