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静息或稍做运动即有呼吸困难的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心功能分级Ⅲ~Ⅳ级),包括收缩功能不全和/或舒张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以及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表现的患者。主动脉瓣狭窄患者、肥厚梗阻型心肌病患者、缩窄性心包炎患者慎用。本品不应用于心源性休克患者或收缩压低于90mm Hg患者的初始治疗。本品不宜用于正在接受血管扩张剂的患者,这类患者一般具有明显的血管狭窄或心肌栓塞,缩窄性心包炎,心包填塞,以及其它由于心脏静脉反流引起的心输出方面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