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可用于拮抗非除极化肌松药作用,并延长氯琥珀胆碱作用。本品亦可用作呼吸兴奋药,并作为吗啡治疗时的辅助用药,减轻阿片类生物碱引起的呼吸抑制作用。剂量与用法:口服,开始剂量每次10mg,每日4次,至少6周,如转氨酶未明显升高,剂量可调整为每次20mg,每日4次,再服6周,即每隔6周,可每日增加40mg,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160mg,疗程为2个月至12个月。在开始给药时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则应减量或停药,如转氨酶升高幅度较大时则应停用本药。在开始给药的18周内,应每周测定血清转氨酶。片剂: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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