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时可考虑选用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如SSRIs 中的氟伏沙明、帕罗西汀,NaSSAs 中的米氮平,SARIs 中的曲唑酮,以及TCAs 中的阿米替林、氯米帕明等,也可选用SNRIs 中的文拉法辛。治疗早期可考虑抗抑郁药合并苯二氮类如劳拉西泮(1~4mg/d)或氯硝西泮(2~4mg/d)。当激越焦虑的症状缓解后可逐渐停用苯二氮类药物,继续用抗抑郁剂治疗。 抑郁症患者伴强迫症状时,药物治疗常使用TCAs 中的氯米帕明,以及SSRIs 的氟伏沙明、舍曲林、帕罗西汀和氟西汀。通常使用的剂量较大,氟伏沙明可用至200~300mg/d,舍曲林150~250mg/d,氯米帕明150~300mg/d。 可在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的同时,合并新型抗精神病药或经典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奋乃静、舒必利等,剂量可根据精神病性症状的严重程度适当进行调整,当精神病性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1~2月,若症状未再出现,可考虑减药,直至停药,减药速度不宜过快,避免出现撤药综合征。如有肝肾功能障碍,抗抑郁药的剂量不宜过大。若是躯体疾病诱发的抑郁障碍,抑郁症状缓解后仍需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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