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引起的地区性疾病。不仅是一个医学概念,而且有法律意义,须经严格鉴定和国家法律认可。其特征为:① 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引起;② 害健康的污染因素复杂,确凿的因果关系常不易证实;③ 期陆续发病,能累及胎儿,也可大量急性暴发;④ 疾病谱中是新病种,有些机制不明,缺乏特效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