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双眼鼻泪管阻塞于某年10月18日入住某眼科医院手术治疗。某年10月23日晚(术后第2天)出现头痛不适,经测右眼压为37.19mmHg ,考虑为术后急性青光眼发作所致。予以降眼压等处理,出院后视力逐渐下降,目前右眼视力0.02 ,加镜无助。右眼眼压: 37.19mmHg ,经降眼压及对症支持治疗,右眼疼痛、视朦较前明显好转,考虑右眼为手术后急性青光眼急性发作所致。法医鉴定实践中,判定医方是否违反高度注意义务,既要看是否遵守了一般的标准,如法规、规范等,也要考察是否履行了具体的注意义务,是否采取了有效注意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