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明文指出,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学院校、医院、防疫站、卫生监督部门、卫生管理部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院中则包括医师系列、护理系列、药学系列、医技系列和卫生管理系列。医学继续教育是指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即卫生技术人员的学校后教育,也就是以前被称为“广义的继续医学教育”。医院的继续教育对象很广泛,重点应以卫生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