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周健的母亲,今年已经85岁。9年前,正当壮年的儿子不幸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其时年仅42岁。白发人送黑发人,人世间最哀恸的事,莫过于此。儿子去世前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的实验室工作,媳妇是他的得力助手。随着年龄的增长,儿子的动手能力越来越强了。当我第一次使用缝纫机后,正由衷赞叹其质量时,儿子才告诉我缝纫机已经被他拆开后重新装配好,其工作原理都被他搞清楚了。按规定儿子可以留城,而他爸却让儿子到农村劳动锻炼,去了淳安农村的一个生产队。媳妇是一名眼科医生,后来在儿子的实验室里当了8年的助手,儿子的成功离不开媳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