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以及符合一定的社会伦理原则,严谨的科学刊物在接受和发表涉及实验动物的文章时,都要求动物的来源、饲养和操作等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并由所在大学或研究院(所)的类似于伦理委员会这样的组织出具证明。早在1988年《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就对实验动物来源、饲养、操作以及环境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受到越来越多杂志的重视,如:《生理学报》的投稿须知要求“人体实验或用人体组织或器官作材料,应被有关研究单位的专门委员会批准。另进行动物实验的实验室应该具有进行动物实验的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