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所关心的是,既要保护辐射工作人员个人、他们的后代以及全人类的健康,又要允许进行那些有利于人类的但可能产生辐射照射的必要活动。因此,防护的目的是:在不过分限制对人类产生有益的实践基础上,有效地保护人类,以避免确定性效应的发生,并将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尽可能低的水平,以推动合理的应用防护手段来降低辐射损害。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丛书115号和我国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来自获准实践的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的总当量剂量不超过相应的剂量限值。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