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接到“孕产期服务记录”通知,得知孕妇和新生儿出院后,要求在出院后3天内、产后14天和产后28天分别做3次产后访视。新生儿的出生孕周、出生体重、有无窒息史、计划免疫、出院后喂养、睡觉、大小便、新生儿听力、视力和代谢性疾病筛查结果等。对生长发育正常的新生儿或有一般异常问题(鹅口疮、红臀、生理性黄疸、有喂养问题和脐部问题)者,可以进行新生儿保健指导(母乳喂养技巧、护理、沐浴、预防接种)和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30天后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保门诊继续随访。及时做好检查信息的记录,以免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