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对实验室进行管理的强制要求。要求凡开展临床检验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均应根据《办法》要求开展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办法》从实验室行政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对医疗机构和临床实验室提出了具体要求,它为中国临床实验室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