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患者中心主义”医疗伦理范式的实践走得最远,不仅《医学专业规范法典》专门强调对患者人格尊严的尊重,而且国会还专门制定《患者权利法案》,对患者权利进行了全面规定,对患者权利进行保护也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观念。不可思议的是,患者权利困惑”的现象恰好在美国产生了。笔者认为,只有建立“患者权利托付”的医疗伦理范式,才能够有效解决伦理理想与法律规则之间的鸿沟。在患者委托的范围内,医生再也不需要考虑患者的那些与治疗疾病无关的主观愿望和价值观念,只需要依据医学一般技术规范来确定患者的客观利益,并施行技术所要求的治疗 ......